如果肝功能出现异常,则需要停用部分药物,或者更换治疗药物。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使用四联抗结核药物期间,需要监测肝功能。因为四联抗结核药中的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会损害肝功能,引起药物性肝炎。因此,结核病往往因为抗结核药物引起的肝损害而不能坚持治疗。如果使用肺结核药物后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超过200,要立即停用所有肺结核药物,同时给予保肝降酶等治疗,待肝功能异常恢复后再继续抗结核治疗。通过替代方案有可能避免再次发生药物性肝炎的可能性。许多抗结核药物可引起肝功能损害,肝炎的症状和体征缺乏特异性。部分患者可出现典型的肝脏疾病,如恶心、厌食、乏力、黄疸、肝脾肿大、肝区疼痛等,而其他患者则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肝功能不正常。临床上利福平比其他抗结核药物更容易引起黄疸。使用利福平时,黄疸比例可达5.9%。大多数黄疸都有前驱症状,如食欲不振、乏力、恶心、呕吐、发热等。其他药物引起黄疸的比例高达0.5%。80年代以来,有报道异烟肼与利福平合用引起肝毒性的发生率相对较低,约为2.2%,因为肝功能出现异常,要减少使用抗生素的用量,糖皮质激素可以适量提高,抑制临床症状的同时,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也可以适当服用一些护肝药物。主要表现为黄疸转氨酶升高。对于抗结核病的过程中出现肝功能异常后,不应该采取全面停药。建议患者避免吸烟饮酒、熬夜,注意生活规律,保持心情愉快。饮食要保证营养均衡,多吃新鲜蔬菜水果。
2024-01-24 12:19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