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期1~3天一般不能吃。
食物过期后,其营养价值会逐渐流失,口感也会变差。此外,过期的食物可能会滋生大量的细菌、霉菌等有害物质,如果继续食用,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症状,严重时还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出现头痛、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因此,食物过期1~3天一般不能再吃。如果不小心吃了过期的食物,且出现了上述不适症状,建议患者及时就医,可以通过洗胃、催吐等方式进行治疗。同时,患者可以遵医嘱使用多潘立酮片、枸橼酸莫沙必利片等药物进行治疗。
在日常生活中,患者应注意饮食健康,避免食用过期的食物。另外,患者可以适当进食富含维生素、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食物,如西红柿、鸡蛋等,有助于补充机体所需营养,从而增强自身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