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本品用于预防晕车、晕船及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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