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一般不建议使用灰指甲治疗药物。灰指甲治疗药物如伊曲康唑、特比萘芬等通常可以通过乳汁分泌排泄,所以哺乳期不建议服用。外用苯甲酸酊、碘酊、阿莫罗芬乳膏等,虽是外用药,但也可以通过皮肤吸收入体内,抗真菌药对宝宝有较大影响,为了宝宝健康,因此不建议使用,孕妇平时可以用温水清洗,尽量避免与他人共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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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1)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2)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3.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注:对于免疫受损的隐球菌病患者及所有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患者,只有在一线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1.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维生素B6缺乏可引起黄嘌呤酸尿、铁粒幼细胞贫血、神经系统病变、脂溢性皮炎及唇干裂)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治疗婴儿惊厥或给孕妇服用以防婴儿惊厥。 4.白细胞减少症。
本品适用于 1.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