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通常建议进行12到14次,以进行排畸检查。
初次孕检应在怀孕6到8周时进行,通过B超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并进行血尿常规、甲功等实验室检查。第二次检查在怀孕12到14周,包括B超和NT筛查。之后每4周进行一次检查,直至28周,期间需进行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以及四维和胎儿心脏B超等排畸检查。进入孕晚期后,每两周进行一次产检,以监测胎儿发育,此时会进行胎心监测和脐血流检查。若已超过预产期,建议每周进行两次产检。
初次孕检应在怀孕6到8周时进行,通过B超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并进行血尿常规、甲功等实验室检查。第二次检查在怀孕12到14周,包括B超和NT筛查。之后每4周进行一次检查,直至28周,期间需进行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以及四维和胎儿心脏B超等排畸检查。进入孕晚期后,每两周进行一次产检,以监测胎儿发育,此时会进行胎心监测和脐血流检查。若已超过预产期,建议每周进行两次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