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您的描述。你目前这种现象过敏通常是有过敏原的,这种药品的确是抗过敏的,最佳到皮肤科看看去,好像不是特殊清晰啊,假如已经用您那种药品3天,仍然后果不明显,最佳还是去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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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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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Π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的治疗。
祛风活血,除湿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病,荨麻疹。
1.妇科:用于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真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轻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