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女性可以遵医嘱服用紧急避孕药。由于该药物中含有较高浓度的孕激素,能够干扰正常的生理过程,从而达到避孕的目的。42岁的女性如果存在乳腺肿瘤、子宫肌瘤等疾病,则不建议使用紧急避孕药,以免导致病情加重。需要注意的是,紧急避孕药仅对本次性行为有避孕效果,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式。若无生育计划,建议采取更为可靠的长效避孕措施以确保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