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孕五个多月,不想要了,医院给不给做引产

柯怀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阳新县人民医院 三级
咨询
引产通常需要医生开具证明才能在医院进行。
引产是一种人工诱发子宫收缩以结束妊娠的医疗行为,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为了确保母婴安全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院需核实患者是否符合引产条件,并由医生开具相应证明后方可进行。
如果孕妇存在严重的妊娠并发症或胎儿畸形等医学指征,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终止妊娠。此外,若孕妇自愿放弃生育计划,但不符合医学指征时,应向当地计生部门申请引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引产前,应与医生充分沟通,了解风险和后果,并接受必要的检查和评估。同时,还要关注身体恢复情况,避免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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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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