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 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 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 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 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 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该药的副作用可能包括过敏反应、毒性反应以及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疑似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对本品或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