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不做眼底筛查可能会错过病症治疗时间。早产儿和出生体重小于二千克、孕周小于三十二周的低出生体重儿应定期进行眼底筛查。如果在出生时患有重大疾病或有明确的长期吸氧史 ,筛查范围应适当扩大。眼底筛查应在出生后四至六周、校正胎龄后三十一周开始。建议对有上述高危因素的早产儿及时筛查,以确定视网膜是否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