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可以辞退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员工。
因为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在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具有与正常人相同的劳动能力和就业权利,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为由予以辞退。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该员工,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该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隐瞒病情;2)提供虚假健康证明;3)故意传播疾病;4)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等,则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避免歧视和不当对待。同时,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以维护身体健康。
因为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在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具有与正常人相同的劳动能力和就业权利,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为由予以辞退。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该员工,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该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隐瞒病情;2)提供虚假健康证明;3)故意传播疾病;4)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等,则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避免歧视和不当对待。同时,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以维护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