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10年后不治疗可以要孩子吗

张建波 副主任医师 三甲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皮肤科

梅毒患者10年后不治疗不可以要孩子。
梅毒患者的血液、精液及阴道分泌物中都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如果母亲未经治疗就怀孕,梅毒螺旋体会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引起胎儿感染,导致死产、流产、早产等严重后果。即使胎儿存活下来,也可能会出现先天性梅毒,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关节损害、神经精神障碍等,甚至危及生命。此外,梅毒螺旋体还可影响胎儿免疫系统的发育,增加日后患自身免疫性疾病的风险。因此,为了确保母婴健康,建议梅毒患者在接受规范治疗并经专业医生评估后再考虑怀孕。
梅毒患者在经过规范治疗后,应在停药3个月以上再考虑备孕;若孕妇未接受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则不能要孩子。
梅毒患者应定期监测病情活动性,并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时机怀孕。孕期遵循医嘱进行规律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

2024-02-22 23:58 举报
梅毒 就诊必看
就诊科室: 性病
是否医保:
治疗费用: 根据不同医院,收费标准不一致,市三甲医院约(10000-30000元)
就诊准备: 无特殊要求,注意休息。就诊当天穿着易穿脱衣物,以便医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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