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梅毒治疗后1:4可以母乳喂养吗

张建波 皮肤科 副主任医师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甲等
咨询
梅毒治疗后1:4不可以母乳喂养。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母乳传播给婴儿,造成母婴交叉感染,不利于患儿健康,所以梅毒血清学滴度为1:4时不宜母乳喂养。
如果母亲在孕期患有梅毒,在经过规范治疗后,其血清学滴度转阴或低于1:4,则可考虑母乳喂养。
对于梅毒患者,应定期监测病情活动性,并评估是否适合母乳喂养。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
66
2024-03-14 浏览100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相关医院 健康问答 健康资讯 医院推荐 适用药品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