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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晚期骨转移后骨折可采取镇痛药物、化疗、放疗、骨水泥注射、内固定术等治疗措施。
1.镇痛药物
镇痛药物通过阻断神经传导路径来缓解疼痛,包括非甾体抗炎药、阿片类药物等。适用于控制癌痛及并发症引起的不适症状。
2.化疗
化疗是使用细胞毒性药物杀死快速增殖的肿瘤细胞。具体方案因个体差异而异,通常由多周期联合用药组成。 适合广泛期小细胞肺癌以及复发性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3.放疗
放射线直接照射肿瘤区域以破坏癌细胞结构,可分为外放射治疗和内放射治疗。 用于局部控制肺部原发灶及远处转移病灶。
4.骨水泥注射
骨水泥注射即经皮穿刺注入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到受损骨骼处,提供即时稳定性。 作为骨转移引起疼痛性骨折时的紧急止痛措施,并可暂时稳定骨折端。
5.内固定术
内固定术是在影像引导下将金属棒或板插入骨折部位,提供机械支撑。 适用于稳定但无法自愈的骨折,如某些类型的股骨颈骨折。
在肺癌晚期合并骨转移且发生骨折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减轻痛苦和提高生活质量。建议咨询专业医师,制定个性化综合治疗方案,同时注意营养支持和心理护理,以最大程度地缓解症状并提高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