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副伤寒请教

孙玉欢 皮肤病科 医师
曹妃甸社区医院 二级甲等
咨询
副伤寒要注意饮食卫生:

1、不生吃或半生吃毛蚶、牡蛎、蛏子等海产品。

2、不要到卫生条件差的摊点、餐馆就餐。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喝生水,饭前便后要洗手。

4、凡有不明原因持续发热病人,要及时到医院诊断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5 、家中以及周围有伤寒病人时,更要注意自我保护。对可能污染的物品可选用煮沸、消毒药浸泡等方式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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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0 浏览100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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