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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原则: 原发性出血性疾病已补充治疗为主。 继发性出血性疾病以治疗基础疾病为主。 1、补充凝血因子或血小板 以床性出血性疾病以补充所缺乏的凝血因子为主如:补充相应凝血因子的浓缩制剂,输新鲜血浆、全血或血小板悬液等,但多次输注可能产生相应的抗体,影响疗效,故仅用于严重持续的出血及手术前、中、后防治出血。 2、止血药物 依据不同病因选用针对性较强的止血药物如血管异常所致的出血,可用维生素C无、维生素P、安络血、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等以降低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用糖皮质激素;肝脏疾病的出血可用维生素K、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纤溶亢进所致出血可用6-氨基已酸(EACA)、氨甲苯酸( PAMBA),止血环酸等。 3、局部处理 肌肉、关节腔明显出血可用弹性绷带压迫止血,必要时作关节固定以限制活动。
2010-07-25 21:33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