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本品用于预防或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对该药呈现敏感的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念珠菌等真菌所致者。
39健康网合作导航
Copyright © 2000-2025 3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