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目前检查结果看,你属于乙肝病毒感染,但目前已经恢复且产生了一定的免疫力情况,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建议使用药物治疗的,不用担心。建议:平时需要注意调理和保养,适量锻炼加强营养增强体质为主,定期复查肝功能,只要肝功能正常且病毒检测值不是很高,一般不需要治疗,另外使用任何药物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避免盲目用药引起其他问题发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全身给药 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岁)代偿性肝病患者,患者的血清HBsAg阳性至少达6个月,同时存在乙肝病毒(HBV)复制(血清HBeAg阳性)和血清ALT升高。 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建议先进行肝组织活检,以便确诊慢性肝炎及肝损伤的程度。 在本品治疗慢性乙肝的大量临床研究中采用了下列标准,慢性乙肝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前可作为参考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