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注射原则上是接种越早效果越好。但是只要在疫苗生效前,也就是疫苗刺激机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之前人还没有发病,疫苗就可以发挥效用,对暴露已数日数月而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接种狂犬疫苗的人,只要能得到疫苗,也应与刚遭暴露者一样尽快给予补注射,争取抢在发病之前让疫苗起作用,这时,前一针或前两针的接种剂量应当加倍。
另外,关于再次暴露,请参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
第二十一条 再次暴露后处置。
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
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