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药物过期二十天是否还能服用

刘祥礼 内科 主任医师
日照市中医医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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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女,30岁,药物过期后是不建议继续服用的,因为药物过期后药性会发生改变,不仅功效大打折扣,而且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在遇到药物过期时,是不能服用的,主要是避免因药性改变而引起严重的肝肾或其他脏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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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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