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①病危、病重及严重呼吸困难;
②各种原因所致的失血及内出血者;
③高热、昏迷、心衰、肝肾衰竭、极度衰弱者;
④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
⑤瘫痪、牵引、及石膏卧床患者;子痫、惊厥患者;特殊治疗期;
⑥早产儿、婴幼儿。
护理要求
①严格卧床休息,协助各种生活需要,减少会客及谈话;
②擦浴每周1~2次,预防褥疮,翻身擦背2~3次/日,口腔护理2~3次/日;
③密切观察特殊药物的治疗效果及反应;
④T、P、Bp、R一般4次/日;⑤按医嘱协助患者进行床上活动或作被动活动;
⑥每15~30分种巡视一次;
⑦病情危重者,可派专人24小时特别护理。
2006-12-22 18: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