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女性性厌恶离婚

柯怀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阳新县人民医院 三级
咨询
性厌恶可能是离婚原因之一。
性厌恶是指持续而不合理的害怕或极度反感与性相关的活动。它可能由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引起,包括遗传、荷尔蒙失衡、童年创伤、文化压力等。性厌恶会导致性欲减退、焦虑,并可能影响亲密关系,因此对于患有性厌恶的女性来说,与其伴侣共同面对这些问题可能会感到难以承受,从而选择离婚。
如果性厌恶是由药物副作用引起的,则需要考虑减少或更换药物;如果是由于心理原因导致的,则可以尝试心理咨询或治疗来改善症状。
性厌恶是一种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若确定为疾病状态所致,建议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以获得适当的治疗方案。此外,应加强夫妻之间的沟通,共同努力解决性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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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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