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激素类药,临床适用于无睾症、隐睾症、男性性腺机能减退症;妇科疾病如月经过多、子宫肌瘤;老年性骨质疏松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女性乳腺癌及乳癌骨转移:每次肌注50~100mg,隔日1次,用药2~3个月。大剂量可引起女性男性化、浮肿、肝损害、黄疸、头晕等。有过敏反应者应即停药。肝、肾功能不全、前列腺癌病人及孕妇忌用。注射液如有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后注射。妊娠及哺乳妇女、前列腺癌患者禁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查肝功能,如有肝损害则应减药或停用;青春期前儿童应用时应减量,且每隔6个月测1次骨龄。
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生精补髓,益气养血,强脑安神。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所致的头晕、乏力、健忘、失眠;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1.青春期前隐睾症的诊断和治疗。 2.垂体功能低下所致的男性不育,可与尿促性素合用。长期促性腺激素功能低下者,还应辅以睾酮治疗。 3.垂体促性腺激素不足所致的女性无排卵性不孕症,常在氯米芬治疗无效后,联合应用本品与绝经后促性腺激素合用以促进排卵。 4.用于体外受精以获取多个卵母细胞,需与绝经后促性腺激素联合应用。 5.女性黄体功能不全的治疗。 6.功能性予宫出血、妊娠早期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
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热淋,症见尿频、尿急、尿痛,尿路感染,肾盂肾炎见上述证候者。可用于治疗尿路感染,尿路结石,妇科炎症,前列腺炎、肾盂肾炎、妇科炎症、盆腔炎、宫颈炎、皮肤病及性传播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