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您现在所描述的这种情况,一般多考虑是细菌感染而引起的这种异常表现。多考虑是上呼吸道感染而导致的这种症状。建议您到专业的呼吸内科检查血常规的同时作细菌培养加药敏试验,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用药,一般在一周左右是可以恢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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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壮汉球菌、大肠球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细菌性感染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等。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1.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2.预防可能发生于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