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中根据化疗诱发不同的胃肠道反应采取不同的治疗原则。急性胃肠道反应,即为发生于化疗开始24小时以内发生,与5-羟色胺有关,可根据呕吐程度进行处理。高度致吐:应用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aprepitant在24小时内联合给药止吐;中度致吐:合用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近年研究认为联合aprepitant效果更好,MASCC将修改指南加入aprepitant。低度致吐药物:仅应用激素即可。微小致吐药物:化疗前可不常规应用任何止吐药。迟发胃肠道反应,即发生于化疗开始的24小时至5天,机制比较复杂,可能与P-物质介导反应、血脑屏障破坏、胃肠道活动紊乱、肾上腺激素紊乱有关。60%~90%患者为应用顺铂化疗后的迟发反应,无论是否在24小时内曾应用过止吐药均可出现。处理原则如下。高度致吐药物:、aprepitant在2~5天内合药。中度致吐药物:单独应用激素或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2~5天,在一些患者中可考虑、aprepitant在2~5天内联合用药。低度致吐及微小致吐者不需用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