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是按照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查看胎儿发育和孕妇健康情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使孕妇和胎儿能顺利地渡过妊娠期。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初次检查应在停经后3个月以内,以后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在怀孕6-7个月末(24-32周末)每月检查一次,8个月以后(32-36)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
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用于满足妇女怀孕时及产后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预防孕期由于缺铁和缺乏叶酸引起的贫血。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及肾小球硬化症(基-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特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生长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所造成的微血管病变;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下肢沉重感、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后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性静脉曲张。3.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预防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月经不调,经行腹痛,崩漏下血,赤白带下,贫血衰弱,血晕血脱,产后诸虚,骨蒸潮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