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癫痫性强直样发作是一种发作性的重复性行为。起始年龄2-11月,平均6个月。发作持续时间短暂,均在清醒时发作,睡眠中没有。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凝视、瞪眼、咬牙、咧嘴、伸颈或缩颈、左右摇头、上肢伸直用力,双手握拳,躯干微微抖动等。下肢特殊动作较少见,无角弓反张。有时可被语言和姿势诱发,也可被外界刺激所中断,发作后立即恢复原来状态。发作期和间期脑电图无异常放电。这种发作属正常小儿发育过程中可以见到的一种行为,不影响智力发育,随年龄增长逐渐消失,多在1岁左右停止发作,不需治疗。非癫痫性强直样发作需与癫痫发作(如婴儿痉挛、婴儿良性肌阵挛) 相鉴别,还需与低钙抽搐或情感性交叉擦腿动作等其他非癫痫性发作性疾病相鉴别。每天发作的次数不同的孩子的情况是各不相同。请到当地正规的三甲医院检查,大夫会根据病情对症治疗的。医院收费比较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