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不想要了,要引产需要开证明。?国家规定,如果怀孕三个月要引产,需要去计生部门开具引产证明。一般引产需要两种证明,一种是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一种是医学引产证明。因为怀孕三个月没有计生部门的证明是属于违法引产,所以需要这个证明。主要证明是未婚怀孕或者意外怀孕,允许引产,是产前检查的又一证明。分娩后发现胎儿畸形、不能正常生长或不能正常存活的,也允许引产。孕妇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既往有无顺产、剖宫产史、胎儿大小、胎盘位置等,选择合适的引产方法。常用的引产方法有乳酸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水囊引产等。?建议孕妇引产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引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