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脊索瘤不是遗传性质的疾病,但是,一定要明确致病原因,脊索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胚胎的时候某一些胚胎干细胞发育在异常位置,形成异常表现,从而在出生之后以及慢慢长大的过程中出现脊索瘤的变化 。这种胚胎干细胞可以说是万能细胞,可以分化成血管、神经、组织、肌肉等各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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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本药通常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治疗:恶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病;急性或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之高危病例;颅内恶性肿瘤如胶质母细胞癌、空管膜瘤、星型细胞瘤、膀胱癌;神经母细胞瘤;儿童的其它实体瘤。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