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癣属于一类临床极为常见的发生在足和(或)手部的皮肤癣疾,由致病性丝状真菌感染引起,足癣较手癣更为常见,临床可分为角化型,水疱型,丘疹鳞型,间擦型和体癣型等数种,也可混合出现,该病有传染倾向,其发生与密切接触患者的手足部位和用品,如拖鞋,浴盆,拭脚布等有很大关系,手癣又常由患者自身足癣传染而来,治疗建议可用特比萘芬,咪康唑或酮康唑霜剂涂于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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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