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本产品适用于对颈型颈椎病、神经根型颈椎病、椎动脉型颈椎病、交感型颈椎病等症的辅助治疗。禁忌症:以下患者禁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有急性疾患者、有恶性肿瘤患者、有严重心脏病患者、皮肤知觉障碍或皮肤异常患者、佩带心脏起搏器患者、内置心律调整器患者、发热患者、婴幼儿或不会表达自己意志者。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产品使用说明书。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