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剖腹产后几天可以正常饮食?

张秀琼 妇产科 主任医师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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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术之后需禁食、禁饮六小时,六小时以后可以饮水、米汤、稀饭。术之后第一天可以食用稀饭、烂面条、蛋花汤、鱼汤、肉汤。如经过第一天的饮食无胃肠不适,并肛门已排气者,可于术之后第二天开始吃软饭、排骨汤、炒菜,并逐渐过渡至正常饮食。乌鱼汤可以促进刀口的愈合,非常适合刚做完手术的产妇食用。术之后饮食以清淡、易消化、营养丰富为原则,月子里的饮食不宜吃生冷、刺激性食物,产妇可以根据奶量的多少,适当增减汤水的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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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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