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斜视,眼球不在中间见于斜视。如果中枢管制失调,其中一眼注视目标,另一眼偏离目标,双眼球运动无障碍,在任何方向斜视角均相等,第一斜角等于第二斜角,无复视及代偿性头位。斜视常引起弱视,除戴镜外还必须以综合的方法治疗弱视,以促进弱视眼的视力提高,如弱视治愈具备了一定的双眼视功能之后,斜视仍存在,应通过手术方法矫正斜视,如果斜视角太大,也可先矫正斜视再治疗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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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1.高血压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2.冠心病(CAD) 2.1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2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2.3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或变异型心绞痛) 2.4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2.5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2.6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且无心衰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