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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适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足癣、体癣、股癣。
可用于皮肤、粘膜损害的清洁剂,及急性皮炎、湿疹渗出的湿敷液,也可用于口腔、咽喉漱液,外耳道、慢性溃疡面、褥疮洗液,及真菌、脓疱疮感染杀菌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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