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明的书面材料是无法开具的,因为这个证明书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进行观察,如没有发病等情况,那么就可以排出可能性。建议你最好还是先按照规律采取自行隔离一段时间再看看。医院都不清楚你,怎么开具证明,除非针对你做一些拍片子,抽血化验等检查才好确诊。
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舒筋活络。适用于流行性感冒,咽喉炎,肺炎,细菌性痢疾,急性胃肠炎,阑尾炎,烧伤,疮疡脓肿,蜂窝组织炎。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球孢子菌病。 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