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患者不宜再次怀孕。
围产期心肌病是发生于妊娠晚期至产后5个月内的一组特发性心肌疾患,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水肿等严重的心力衰竭症状。该疾病的发生与多种危险因素如年龄、种族、既往史等有关。
若患者在病情恢复后仍有持续的心脏负荷增加,则不建议再次怀孕。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围产期心肌病复发或加重心脏负担。
对于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应严格遵循医嘱接受治疗,并定期复查以评估心脏状况,确保身体健康后再考虑生育计划。
围产期心肌病是发生于妊娠晚期至产后5个月内的一组特发性心肌疾患,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水肿等严重的心力衰竭症状。该疾病的发生与多种危险因素如年龄、种族、既往史等有关。
若患者在病情恢复后仍有持续的心脏负荷增加,则不建议再次怀孕。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围产期心肌病复发或加重心脏负担。
对于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应严格遵循医嘱接受治疗,并定期复查以评估心脏状况,确保身体健康后再考虑生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