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得了梅毒不能从事的工作

张建波 皮肤科 副主任医师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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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不宜从事公共安全官员、医疗工作者等与公众接触密切的职业。
梅毒可通过血液、母婴及性接触途径传播,若患者处于活动期,则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如果此时从事上述职业,可能会导致疾病传播给他人,从而加重公共卫生负担。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在体内大量繁殖,可引起皮肤黏膜损害、神经系统损伤等症状,但并不影响患者的智力水平。因此,即使患有梅毒,也不会对从事教师造成明显的影响。
梅毒患者应避免将病情告知雇主或单位,以免遭受歧视或影响就业机会。在工作中需注意个人卫生,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自身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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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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