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拓莫兰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是一种还原型谷胱甘肽类药物。适用于化疗患者、放射治疗患者以及多种低氧血症等情况,并且也可用于肝脏疾病和其他特定药物毒性的辅助治疗。必须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改变用药方式。
1.静脉注射:将阿拓莫兰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肌内注射给药:将阿拓莫兰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静脉输注1.5g/m2本品,第2-5天每天肌注0.6g。肝脏疾病辅助治疗: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1-2小时。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其他疾病:低氧血症,1.5g/m2本品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该药的副作用包括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1.静脉注射:将阿拓莫兰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肌内注射给药:将阿拓莫兰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静脉输注1.5g/m2本品,第2-5天每天肌注0.6g。肝脏疾病辅助治疗: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1-2小时。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其他疾病:低氧血症,1.5g/m2本品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该药的副作用包括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