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甲状腺激素的正常范围一般在0.3~4uIU/L之间 。如果超过正常范围,一般考虑甲状腺功能减退或者垂体瘤。低于下限,一般考虑甲状腺功能亢进或者垂体功能减退症。但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怀孕期间,促甲状腺激素要求控制的水平比正常范围要低,三个月以内要求不可以超过2.5,三个月以后要控制到3以内。这种情况患者需要经过医生的判断,必要的时候可以口服左甲状腺素钠片。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4、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6、甲状腺抑制试验。
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溢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高泌乳素瘤:垂体泌乳激素分泌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治疗前抑制肿瘤生长或减小肿瘤面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
1.活动性肢端肥大症,包括垂体GH瘤术后血清GH未达到正常水平者,垂体外照射放射治疗后。 2.尚未达到充分疗效而血清GH水平仍增高者,以及部分病例垂体瘤手术前。 3.消化道神经内分泌肿瘤及类癌综合征引起的严重腹泻、潮红、电解质紊乱、渗出性多形性皮疹,以及艾滋病相关性腹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