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榴莲吃过不能吃什么

任正新 全科 主治医师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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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是一种营养丰富的热带水果,但食用后不宜与螃蟹、山竹、可乐、酒类等食物同食。虽然这些食物本身可能没有毒性,但与榴莲一起食用可能会引起消化不良或其他不适症状。
1.榴莲
榴莲中含有硫化合物,会抑制体内氧化酶的活性,影响酒精代谢,导致醉酒状态加重。此外,榴莲中的糖分较高,摄入后会导致血液中血糖浓度升高,引起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
2.螃蟹
螃蟹性寒凉,两者同食可能会引发腹泻、腹痛等症状。此外,螃蟹富含蛋白质,而榴莲含有的鞣酸较多,如果同时大量进食,可能会影响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
3.山竹
榴莲属于热性水果,而山竹是寒性的水果,一起吃容易导致身体出现上火的情况发生。另外,还可能会增加胃肠道负担,引起腹胀、腹泻等消化不良的症状。
4.可乐
榴莲和可乐都属于高糖分食品,过多摄入可能导致能量过剩,长期积累可能导致肥胖。过量摄入糖分会增加龋齿的风险,同时也可能诱发糖尿病的发生。
5.酒类
榴莲中的成分可能与酒精产生反应,引起头痛、恶心等不适症状。此外,饮酒本身就会损伤肝脏,与榴莲同食会加重肝脏负担,可能加剧肝功能损害。
建议在食用榴莲时避免摄入上述提及的食物或饮品。若食用榴莲后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咨询医生进行处理。对于过敏体质者而言,建议密切观察食用榴莲后的反应,以免发生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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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浏览100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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