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的胎儿如果需要打掉,通常可以打掉,此时属于孕中期,打掉胎儿的方式有药物流产、刮宫术等。
1、药物流产
五个月的胎儿,如果无法继续妊娠,可以通过药物流产的方式结束妊娠。药物流产适用于终止49日以内的妊娠,如果超过49日,则不可以使用药物进行流产,进行药流时可能会导致流产不全的现象,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在进行药流时,常用的药物有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具体用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在药物流产前两天,患者需要服用米非司酮,其可以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宫颈软化,同时增强子宫的收缩功能,促进胚胎排出。
2、刮宫术
刮宫术适用于妊娠天数较多的患者,由于药物流产很容易导致不全的现象,因此对于妊娠天数在4~5个月的患者,可以通过刮宫术结束妊娠。刮宫术是通过手术器械将宫腔内残留的蜕膜和增生的内膜刮除,从而达到结束妊娠的效果。在进行刮宫术后,患者需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以免引起子宫收缩,导致出血的情况再次发生。
在怀孕五个月时,胎儿已经较大,如果使用药物流产,可能会导致不能彻底将胎儿排出,从而导致宫内残留,因此建议患者通过人工流产的方式结束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