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因为HBV通过血液循环、体液传播,当健康人接触到受污染的物品或与感染者进行直接接触时,病毒可侵入体内,开始繁殖并引起感染。
此外,如果患者处于免疫耐受期,则可能不会出现明显的症状或肝脏损伤,但仍能排出病毒,有轻微的传染性。
需要注意的是,乙型肝炎病毒在血液中的浓度越高,其传染性就越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与他人共用个人卫生用品,并保持良好的手部卫生习惯以减少感染风险。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是用来治疗那些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且患者的肝病有代偿性和有乙型肝炎病毒复制(血清HBV-DNA阳性),在那些血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最少6个月,且有血清转氨酶(ALT)升高的患者所作之研究显示,本品治疗可以产生病毒性缓解(血清HBV-DNA失去)和转氨酶水平复常。在一些作出应答的患者,本药治疗可除去血清表面抗原。临床试验提示当本药与α干扰素联用时可能比单用本药或单用干扰素具有更高的应答率。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免疫增强剂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者和老年病患,本药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对血液透析患者所作研究显示,在接种流感疫苗后,应用本药作为佐剂者有65%病人产生抗流感病毒抗体滴度水平增高4倍以上,安慰剂组只有24%患者作出此反应。
全身给药 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岁)代偿性肝病患者,患者的血清HBsAg阳性至少达6个月,同时存在乙肝病毒(HBV)复制(血清HBeAg阳性)和血清ALT升高。 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建议先进行肝组织活检,以便确诊慢性肝炎及肝损伤的程度。 在本品治疗慢性乙肝的大量临床研究中采用了下列标准,慢性乙肝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前可作为参考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