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三个月的胎儿口服药流产吗

柯怀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阳新县人民医院 三级
咨询
三个月的胎儿不能口服药物流产。
三个月的胎儿属于孕中期,由于胎儿骨骼已经形成,无法通过服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达到流产的目的。该时期进行人工流产通常需要采用手术方法,如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在专业医生的操作下进行,以减少对母体的风险和影响。
如果孕妇存在宫颈机能不全或其他并发症,则可能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来诱导宫缩,如利托君、硫酸镁等。这些药物需谨慎使用,并严格按医嘱执行。
孕期女性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监测胎儿发育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用药风险。若出现任何不适症状或意外怀孕终止需求,请及时就医咨询专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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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浏览100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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