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脑震荡能否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呢

闫振文 神经内科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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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震荡不能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脑震荡是因为受到外力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没有明显的结构改变,属于暂时性的大脑功能障碍,不存在长期或永久性损害。
除脑震荡外,如果患者存在颅内出血、硬膜下血肿等疾病时,由于这些疾病会导致颅腔内容积减少,引起颅内压增高,从而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此时则可以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在处理脑震荡患者时,应避免剧烈运动以防止加剧脑部损伤,并建议定期复查头部CT检查,以便监测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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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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