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感冒颗粒过期一个月还能吃吗

林耿鹏 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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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颗粒过期一个月不建议食用。
感冒颗粒过期一个月后,其有效成分可能会发生化学变化,导致药效降低或产生毒性物质。食用过期的感冒颗粒不仅无法发挥预期的治疗作用,还可能因摄入有害物质引起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不适症状。因此,为确保用药安全及有效性,不建议食用过期一个月的感冒颗粒。
感冒期间,患者可以适当增加水分摄入量,促进新陈代谢,有助于缓解症状。
在服用任何药物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推荐剂量使用。若服药后出现皮疹、呼吸困难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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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浏览100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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