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一般建议在10周左右进行复查,具体时间需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来判断。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通常是由于体内雌激素水平升高、遗传等因素所导致,患者在患病后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黄疸等症状。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轻微,并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可能在10周左右就可以得到有效恢复,此时就可以停止检查。但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严重,且没有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可能需要在孕中期进行复查,以免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
患者在平时要注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同时还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紧张、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