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医生

卫生院能做药流吗

卫生院通常具备开展药物流产的基本条件,但需满足孕周不超过49天、经B超确认宫内妊娠且无禁忌症等情况。药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完成,不可自行用药。

药物流产通过口服药物终止早期妊娠,全程需在院内观察,以防大出血等风险。卫生院若配备妇科医生及急救设施,可进行此项操作。但部分偏远地区基层机构可能缺乏药品或监测条件,需转诊上级医院。

药流后需按医嘱复查,确认胚胎完全排出。若出现持续腹痛、大量出血,应立即就医。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建议尽早咨询,避免延误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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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浏览100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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