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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哪种情况必须引产

孙国辉 肾内科 主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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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患者出现持续性蛋白尿、高血压等严重症状,或者病情进展迅速,对胎儿造成威胁时,则需要考虑进行引产。
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是指在怀孕期间发生的以大量蛋白尿、低白蛋白血症、水肿和高脂血症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症候群。该疾病可能会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导致血压升高、蛋白尿增多等症状,并且还可能会通过胎盘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的情况发生。因此,在确诊后应密切监测母体及胎儿状况,必要时需及时终止妊娠。
建议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如超声波检查、羊水穿刺等,以便早期发现并处理任何潜在的问题。同时,保持良好的营养摄入和适当的运动,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波动,有助于维持健康的孕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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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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