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二十五周胎儿不要了是不是引产

於全青 主治医师 三甲
妇科

二十五周胎儿不要了,一般是指怀孕25周的孕妇决定终止妊娠,此时属于引产。如果在怀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比如胎儿畸形、胎停育等,或者孕妇本身存在严重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炎等,则需要考虑是否继续妊娠。
1、胎儿畸形:如果在怀孕期间发现胎儿有严重的先天性畸形,比如无脑儿、脊柱裂等,可能会导致出生后无法存活,此时建议终止妊娠;
2、胎停育:如果在怀孕期间出现了胎停育的情况,而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以上,则需要及时进行引产手术。因为胚胎停止发育以后,留在宫腔内可能会引起大出血或者是宫腔感染等情况;
3、严重疾病:如果孕妇本身患有严重的疾病,比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炎等,在怀孕期间可能会加重病情,并且还会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考虑终止妊娠;
4、其他因素:如果孕妇自身条件较差,不能耐受妊娠过程中的各种并发症或合并症,则需考虑终止妊娠。
在做引产手术之前,需要先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并且还要做好心理准备。做完引产手术之后需要注意多休息,短时间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或者是有剧烈运动锻炼。另外还要加强营养补充,多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及新鲜水果和蔬菜。

2023-10-18 11: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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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科室: 风湿
是否医保:
治疗费用: 根据不同医院,收费标准不一致,市三甲医院约(10000 —— 20000元)
就诊准备: 无特殊要求,注意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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