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需在2-8℃的避光环境中保存,不宜在20度室温下存放。
化疗药物应用后,建议在24-48小时内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每周至少两次监测患者的血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的数量变化。对于髓性细胞系统恶性增殖,如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患者,使用时应特别谨慎。
化疗药物应用后,建议在24-48小时内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每周至少两次监测患者的血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的数量变化。对于髓性细胞系统恶性增殖,如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患者,使用时应特别谨慎。